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作業要點實施。
本頁提供參加 105 年度國中小 推動國民中學教師自主活化教學計畫之用。
活化課程與教學作業要點(含 計畫書 經費申請表 教學發展活動歷程紀錄表)。按我下載
- 請各校於105年6月15日前完成各項報名資料掛載。
- 應遵行事項說明:
(1)各校教學方案宜以二至三年為期規劃。
(2) 外聘專家學者到校參與協作、給予諮詢或指導,總時數不得少於二十小時。
(3) 教材教具費不得超過總經費百分之二十;諮詢費、輔導費及指導費應為支應專家學者之用,每小時核予一千元,最高以六小時為限。
(4)每一案每年最高補助十萬元。
(5)學校應按照核定計畫執行,不得以補助經費不足為由更改或取消計畫;因故取消或未經核准變更計畫者,應於二個月內繳回補助款。
(6
)每季教學發展活動歷程紀錄表上傳指定網站;補助計畫結束後,提供成果檢核表及介紹課程與教學發展過程與成果之十五分鐘影像紀錄。
- 請點選這兒,詳閱說明後操作。
- (1)各校承辦人員至下方「新增項目」點選學校名稱,並填寫計畫名稱。
(2)點選 計畫書、 經費申請表 、 教學發展活動歷程紀錄表、 成果檢核表 、 影像紀錄欄位。
(3)開啟雲端硬碟,選取上傳檔案並按右鍵 「取得連結」-貼上網址、輸入 「 顯示文字 」 ,按下 「 儲存 」即上傳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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