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05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教育辦理情形

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推動總體計畫辦理情形(4%)

1-1-3已辦理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總體計畫相關事務。(3項考核項目完全符合)

(一) 辦理本市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總體計畫相關事務:
  1. 成立推動小組規劃整體推動計畫。

    (1)推動小組成員時程規劃

    (2)本市藝術計畫內容
    藝術深耕計畫 


  2. 召開2次以上推動小組會議:

    (1)6/14函文會議議程會議紀錄會議簽到前次會議決議事項追蹤辦理情形 。

    (2)9/20
     函文會議議程會議紀錄會議簽到前次會議決議事項追蹤辦理情形 。

  3. 辦理相關藝文研習辦理跨領域整合性藝術種子教師研習之佐證資料。

    (1)
    公告函文、相關網址
    研習計畫8/18簽到表8/19簽到表

    (2)研習成果成效質量分析


  4. 藝術與人文教學總體計畫依國教署規定辦理核結:

    (1)本市函報中央中央同意函

    (2)辦理績效評估(執行率80%以上)。

1-2-3已辦理直轄市、縣(市)學校申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總體計畫審查及督導執行事務佐證資料齊備。

(二) 辦理本市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總體計畫申請審查及督導執行事務佐證資料齊備:
  1. 辦理104年度學校計畫審查作業相關資料:

    (1)訂定審查作業計畫

    (2)辦理計畫申辦說明會計畫審查相關公文

    (3)計畫審查會議紀錄、審查公文 簽到表、審查結果。

    (4)核定學校經費一覽表

  2. 辦理本年度學校計畫訪視作業相關公文及各校訪視紀錄表:

    (1)訪視作業公文訪視時程表

    (2)訪視紀錄表

    (3)訪視委員簽名及意見--大湖國小 東門國小  虎林國小  內湖國小  陽光國小  竹蓮國小  高峰國小  西門國小
            竹光國中  內湖國中  成德高中

  1.        (4)
    訪視後追蹤檢討及改善機制。

       (5)訪視績效優良學校敘獎不良學校追蹤輔導機制資料。

  1. 辦理體計畫審查及督導執行事務資料完整符合上開條件資料齊備者始予以1分計算。

1-3-3直轄市、縣(市)已建立優質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資料庫等相關資訊供各校查詢、指導協助辦理參與藝文深耕計畫學校運用媒合平臺引進藝術家(團體)協同教學校數達申辦校數70%以上及完成藝教計畫成果上傳達申辦校數70%以上。

(三) 建立優質藝術家或專業團體資料庫、參與學校運用媒合平臺引進藝術家(團體)校數達70%以上
       完成藝教計畫成果上傳達70%以上:
  1. 建立藝術家或藝文團體資料庫,提供各校參考公文

  2. 104年度透過藝拍即合平台媒合校數達100%

  3. 103年度成果上傳為考核基準,依「藝拍即合」考核(上傳達100%)。

  4. 104年度透過藝拍即合平台,學校與藝術家或團體媒合相關資料(計畫上傳、藝術家(團體)資料建置、媒合情形)已媒合校數達70%以上。單一學校申辦件數須全部已媒合始列入完成學校計算。
   
1-4-3結合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到偏遠學校協助藝文教學之校數,達本部核定該直轄市、縣(市)偏遠學校數之50%以上,及達直轄市、縣(市)核定申辦總校數之70%以上。

(四) 結合藝術家或專家藝文團體到偏遠學校協助藝文教學之校數,達本部核定偏遠學校數之50%以上,及105年度申辦校數比104年度申辦校數高者始以1分計算。